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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方:深圳市建恒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“甲方”) 承租方: (以下简称“乙方”) 甲、乙双方根据《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有关规定,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,经过双 方协商,就甲方向乙方出租一台主用 KW备用 KW性能可靠的康明斯柴油发电机组,特签订本合同。 一、 租赁发电机组的所有权和使用权: 1 甲方拥有租赁发电机组的所用权; 2 乙方仅在租赁期间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机组的使用权。 二、 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: 1、租赁期为 个月,即从 2005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。 2、租金为人民币 元/月,合同签定即付月租金的 30% 作为定金,甲方收到款项后向乙方开据有 3、乙方承租甲方发电机设备不论其在租赁期间是否使用都按 2 条执行 三 租赁设备的运输、使用、维修、保养及燃油: 1、甲方负责发电机组维修、调试、保养(包括耗材、机油)并派一名专业电工值守发电及机组 2、发电机在租赁期内的安全和所需的燃油由乙方负责,若设备损坏或丢失,其损失由乙方全价(该 四 违约责任: 1、甲、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更或解除本合 2、在租赁期间,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乙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,不得以租赁设备进 五 未尽事宜,双方另行协商解决,本协议壹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双方签字 盖章即生效。 甲方:深圳建恒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: 代表人: 代表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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